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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5:13 




校属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科研基地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科研基地和省部级科研基地。国家科研基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研基地设施、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共享服务平台等;省部级科研基地包括省级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批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法人单位建设的科研基地。

我校涉及的科研机构包括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科研基地“十二五”以来的基本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科研经费等四个方面。
    科研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科研基地的名称、依托单位、基地负责人等。
    科研人员包括科研人员总数和各类人员占比的情况。
    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要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条件保障情况。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基地经费渠道、总量、类别。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科研基地完成填报《科研基地调查表》(格式见附件2)和《部门(地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由科研处进行审核汇总,于2015年12月6日之前将加盖公章,并附各基地的纸质版(一式8份)和电子版(光盘4份)报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二)请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安排,确保本部门、地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次科研基地填报的情况将作为科研基地优化布局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何方    联系电话:2900103    工作邮箱:kyc@aynu.edu.cn

    附件:
    1.部门(地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2.科研基地调查表

科研处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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