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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9:06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意见》(安政〔2018〕1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安办文〔2021〕17号),现将2023年度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相关产品技术领域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3项。

2、研发人员相对固定且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少于2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达200万元以上(软件、创意设计、科技服务、农业科技类等企业可酌情放宽),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联合共建的中心研发仪器设备可双方共同提供,主要依托单位自有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得低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应遵循专业领域覆盖范围适中、与本单位主要产品或主流技术密切相关的原则,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第三级子目录下选用。

(二)重点实验室

1、依托学科应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在本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部)、市(厅)和大型央企重大科研任务。

2、在相关技术领域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4项。在相关技术领域已发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类专著、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的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具有相对独立、集中的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承诺书、申请书(系统上下载模版)、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2)、技术成果证明文件(含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论文专著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成果转化有关证明资料、完成的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材料、仪器设备清单及发票(1万元以上)、场地有关证明材料、研发团队和技术带头人证书及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流程

1.系统填报。申报单位通过“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111.6.36.142:8082/)”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核实确认。

3.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线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线下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综合考量,择优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提交项目汇总表上核实确认。

(三)相关要求

1.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3月28日-5月31日,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在系统中进行提交,学校申报推荐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

2.本年度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受理、网络评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注重申请书填报质量。

三、咨询方式

(一)业务工作咨询

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建设与基础研究科 杨雪  3665576

(二)网络系统技术咨询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雷文利 5961963

(三)校科研处  邵丽华 2969309

 

附件1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附件2安阳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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