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研究任务后即可开展结项工作。按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先活页固定,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参考目录胶装成册,提交一份至科研处存档,另一份自留。同时将所有已审核签章材料转为一个PDF文档,以备后期申报科研绩效和职称评审使用,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aynu.edu.cn。
2.因实际原因横向科研项目不再执行的,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按要求准备合同终止材料。
下一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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