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17日 17:07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在科技创新开放中的推动作用,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计划继续新建一批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种类分为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科研类)和依托企业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类),重点支持在现代农业、中医药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

  (一)应具备的基础条件:

1. 具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签署有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须涵盖实验室三年建设期),合作方协议签署人须为合作单位正式人员。合作团队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2. 省联合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外语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须为依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依托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员。

3. 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省联合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豫开展合作研发工作。

4. 依托单位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机制高效,能够承担省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能为省联合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配套,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科研类)应具备条件:

1.研发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充足的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2.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承担有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3.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申报要求

(一)规范材料。申请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只统计近3年数据)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科技合作协议复印件需经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确认有效后盖章。材料核查工作将贯穿评审全过程,如有问题将直接取消实验室负责人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规范名称。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格式为“河南省+研发方向+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Henan International Joint Laboratory of XXX”,研发方向要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不能过于宽泛。

(三)控制数量。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个。

(四)避免重复。拟申报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已是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或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任的,不得再次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同一单位同一科研领域不得重复建设。

三、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2021年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报申报书,并补充相关说明材料(详见附件2)上传至附件部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7138002021891800,逾期不再审核。

(二)材料审核。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受理。线上填报后,从系统中导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需用A4纸正反印刷胶装成1册,报送一式5份。

(四)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1810

报送地址:勤业楼C417

联系人:邵丽华  2900228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

2.实验室相关情况补充材料

 

                                          科研处

                                        2021717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安阳市科技创新引领平台项目申报推荐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征集“揭榜挂帅”重大创新需求的通知

关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