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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01日 11:25 





校属各相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141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科学基金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

(二)申报领域

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和医学7个领域。

(三)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

1.2020年以来新引进的优秀青年博士,需依托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方可申报青年项目。

2.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杰青、优青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人才项目:

 

国家级: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国家万人计划(含青年拔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中原学者、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入选者等。

3.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省基金项目的申请。

4.申请人有在研的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含联合基金),不得再申请省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2022年度省基金项目和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6.申请人主持有财政资金支持的省级科研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结题)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在线打印,并签章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和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按照申请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二)省基金项目探索试行包干制管理,预算申报书中无需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申报时间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91512:00,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

四、材料提交

1.青年和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网评意见(详见《2022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评专家意见》(附件3)一式三份,并于2021913日前交至科研处审核,加盖科研处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2.纸质项目申请书(含附件)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书籍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各申报单位自行排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需提交与纸质项目申请书材料完全对应的电子版(仅限PDF格式)。各院部科研秘书请202191518:00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项目申请书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勤业楼C416房间。

五、特别提示

 

1.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2022年度申报名额根据各依托单位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报及立项情况确定。

2.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2022年度杰青项目拟实行现场汇报答辩、优青项目拟提交视频汇报材料并进行电话答辩。答辩人必须是申请者本人,不按时到场汇报答辩(杰青项目),或不按时提交视频汇报材料并进行电话答辩的(优青项目),视为弃权。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申请书要注意凝练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预期研究成果和验收指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4.请参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的二、三级学科,准确填写申请项目的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有三级学科的必须填到三级学科,交叉学科可以填两个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及代码是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

5.杰青和优青项目经费需分年度拨付,请分年度列出研究成果和考核指标。

6.杰青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资助经费50万元/项优青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资助经费25万元/项;青年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5万元/项;面上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资助经费10万元/项。项目经费预算表中的间接费用只填写项目管理费,占申报总经费的5%,所有项目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7.省基金项目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国家基金、科技部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8.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的项目名称和负责人原则上应与2020年度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时保持一致,其他内容可按照青年和面上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9.杰青、优青、青年和面上项目申请人均需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0.青年和面上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供2020年度国家基金相关项目的网评意见,并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单位当年推荐项目资格),对于网评意见中半数以上专家明确表示“不建议资助”的项目,不能推荐上报,否则将核减该单位下年度申报名额;

 11.杰青和优青项目申请人若有2020年度申请国家基金未获资助项目,可提供网评专家意见供评审时参考。

12.在豫两院院士可署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本领域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申报杰青或优青项目

13.项目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主要参与人中若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如外聘人员及研究生等),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人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电子扫描文档。

1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2022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六、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2.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3.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

4.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5.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6.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秦颖男   0371-86535337

                                  吕      0371-86522313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丁军峰   0371-65802522

(二)材料受理

 点:郑州市政六街2号省科学器材供应中心(纬四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联系人:王帅   0371-65957129

(三)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四)校内咨询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3300103

附件1: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2: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3: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网评专家意见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院士推荐表

附件6: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纵向科研项目2022年度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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