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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阳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1:21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激发我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领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市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贡献力量。根据《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管理办法》,经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安阳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届授奖人数拟定30名左右,往届获奖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联合成立安阳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成立安阳市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担任评委。

三、奖励方式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为获奖人员颁发安阳市青年科技专家证书,分别通报各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

四、候选人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四个面向”,自觉践行、大力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提出新的学术思想和学术见解,达到省级及其以上先进水平;

2.在工程技术方面勇于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做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受到县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政策。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按照科技成果、学术论文(著作)、科普作品、工作业绩顺序准备证明材料一式2份(需加上目录)。科技成果须经过正式鉴定,学术论文(著作)、科普作品必须获过奖或已正式发表,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证明材料并加盖受益单位公章。如申报材料全部为复印件,须带原件供审核后退还申报者。

注:中文学术论文须按“刊物封面、含有论文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的顺序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及原件1份(原件经市科协学会部审核后退还申报者),被检索的外文学术论文须按“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全文”的顺序提供一式2份及原件1份;著作类须按检索页、著作封面、版权页、著作目录、作者贡献页、著作封底”顺序序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及原件1份。

2.《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前两项由候选人本人填写,首页的编号无须填写,由市科协统一填写。

3.《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6份,由本人填写,盖单位公章。

4.《安阳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4)一式2份,由提名候选人的专家填写后签名。

5.《安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5)一式2份。

6.身份证、学历、技术职称和获奖的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及原件原件供审核后退还申报者。

7.要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签字必须手写。

8.各单位由科研秘书或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统一将申报候选人的整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勤业楼C416,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旭

    联系电话:3300790

科研处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2: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

附件3:安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

附件4:安阳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5:安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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