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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阳市第二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5:49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国家创新高地建设,提升我市自然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理论成果,根据《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局决定联合开展安阳市第二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这次参评的论文应为2021年以来在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收入有关学术会议论文集的优秀学术论文,服务产业经济、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所报论文一般应是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论文。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应为受到过省市领导批示或在地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得奖励的。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科技人员,作者一般不超过三人,第一作者最多参评三篇。

3.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文必须论点明确、逻辑严谨、论据可靠、论证科学、论述清楚、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4.论文应具有摘要和主题词。

二、评选标准

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5%、20%、25%。

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重大创新,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较大的创新,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研究以及实际运用中有所创新,对技术进步或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技术上具有我市先进水平的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每篇参评论文复印一式二份(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并填写《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和《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由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汇总论文申报汇总表时使用)各一式一份上报。各单位需将所有参评论文评审表电子版及整个单位的论文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同时上报。

注:(1)纸质材料:《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1份;论文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中文学术论文须按“刊物封面、含有论文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的顺序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原件一份(原件经市科协学会部审核后退还申报者),被检索的外文学术论文须按“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全文、论文译文”的顺序提供一式两份(其中检索证明一份提供原件,一份提供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不再退还);各单位《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每篇参评论文的参评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粘贴《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首页。

(2)《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首页的编号无须填写,由市科协统一填写。

(3)《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中的“对论文的自我评价意见”由参评论文作者负责填写。

(4)各单位由科研秘书或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5)《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要求体现所报论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全部信息。

6)要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旭

联系电话:3300790

科研处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

附件2:安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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