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管理办法》(院政发〔2023〕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报范围限学校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团队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等高层次创新团队计划和本计划支持的,不重复资助。
(二) 申报培育计划的科研创新团队,其整体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应在校内相应学科领域处于优势地位,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的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申报培育计划的科研创新团队须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与科研条件。
(三) 科研创新团队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和科学技术创新团队两类实施培育。
(四)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任务,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2)带头人一般应为学校科研教学一线教授,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贡献或创新性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53周岁。
(3)带头人科研成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3项以上,所有成果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
1).完成或在研国家基金项目1项以上(必备选项);
2).近8年至少发表2篇被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权威期刊目录详见附件);
3).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权威出版社目录详见附件);
4).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项或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特等奖1项以上。
(五) 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贡献或创新性科技成果。
(2)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8周岁。
(3)带头人近3年科研成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以上:
1).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1项以上(必备选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二区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3).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或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不含论文奖及著作奖);
4).主持获得科教结合成果1项以上(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竞赛一等奖等)。
(六) 科研创新团队应具备一定的合作研究基础,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团队成员梯队合理,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勇于探索、团结协作,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创新团队研究任务。团队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应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主持过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有重要成果,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
二、评审程序及资助方式
(一)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评审程序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批准立项。
(二)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行限额资助,建设期限为两年,由学校资金分年度给予资助。培育计划入选者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核算,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三、结项验收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建设期满后,由科研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绩效考核。如项目负责人在建设期内已经获批厅级以上创新团队计划项目,则视为自动结项。
(一)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须完成以下科研成果,所有成果中带头人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
(1)完成国家基金项目1项以上(必备选项);
(2) 近10年至少发表2篇被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权威期刊目录详见附件);
(3)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权威出版社目录详见附件);
(4)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项或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特等奖1项以上。
(二) 科学技术创新团队近三年须完成以下条件中3项以上:
(1)完成国家基金项目2项以上;团队带头人至少主持1项,参与的项目为前3参与人且项目主持人须为本团队成员(必备选项);
(2)在SCI二区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团队成员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团队带头人须为论文作者之一;
(3)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或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不含论文奖及著作奖);团队带头人为奖励获得者前3名并且第一完成人须为本团队成员;
(4)获得科教结合成果1项以上(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竞赛一等奖等);精品课程或规划教材第一完成人须为团队成员,竞赛指导老师须为团队成员。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报工作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院部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需报送《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书后附支撑材料(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附件2: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科学技术类));各单位《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5:2023年度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汇总表);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须提供意识形态承诺书(附件6)、安阳师范学院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7)各1份。同时将《申请书》和《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yc@aynu.edu.cn。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19日18时前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勤业楼C416房间)。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3300103
附件:
1.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
2.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科学技术类);
3.权威期刊目录(仅限申报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参考使用);
4.权威出版社目录(仅限申报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参考使用);
5.2023年度安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汇总表;
6.意识形态承诺书(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须提供);
7.安阳师范学院意识形态审核表(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