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核算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科研业绩核算、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范围
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二)成果范围
1.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第一产权单位为安阳师范学院,第一产权人为安阳师范学院在岗在编教职工的相关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教材、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成果奖、音美体类获奖(表演、比赛)、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决策咨询成果、成果转化等]。
2.《关于转发科研处修改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高水平成果奖励和业绩点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2025年1月1日以后,我校非第一单位的高水平论文、非第一单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三)注意事项
1.2025年1月1日以后,地市级(不含厅局级)无经费项目的立项、结项业绩点不再核算。根据《安阳师范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规定,我校教职工所取得的地市级项目立项、结项仍需在系统内进行相应的填报,作为成果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科研成果,在职称评审、职称晋级、奖励评优等评定中不予认定。
2.所有类别项目结项评奖业绩点不再核算。
3.校级项目的立项、结项业绩点不再核算。
4.补报2024年未计入工作量核算的成果在本次成果录入时需要在“备注”字段填写“补报2024年成果”。
5.2025年12月5日之后的科研成果在202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时统计。
6.各级各类教研成果不在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内。
7.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8.针对各单位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以上平台建设奖励由科研处负责统计、核算,各单位无需统计。
二、科研成果统计填报安排
(一)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科研成果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请各位教职工在11月26日8:00之后登录安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系统(http://172.16.20.234/approval/page/index)进行在线填报,填报前请先清理浏览器缓存,使用最新填报系统。具体填报操作参考(附件1)。
(二)日程安排
填报时间 |
11月25日-26日 |
账号开通(新入职或已入职未开通账号的填写附件2),以院部为单位电子版统一提交研处 |
11月27日 |
文学院、历史与文博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月28日 |
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
11月29日 |
体育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教育学院、传媒学院 |
11月30日 |
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学院、软件学院 |
12月1日 |
图书馆、档案馆、校医院等 |
审核时间 |
12月5日 18:00前 |
各单位完成科研成果信息审核 |
复核时间 |
12月19日 18:00前 |
科研处完成复核 |
汇总时间 |
12月22日 |
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教职工核对签名,公示 |
报送材料 时间 |
12月25日 18:00前 |
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纸质稿需教职工本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三)填报注意事项
1.教职工登陆成果统计系统后务必核实本人所属科研单位是否正确(每位教职工的成果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填报,不能多单位填报),否则会造成业绩点或科研奖励统计错误。
2.二级学院负责对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查、汇总,准确核算每一项科研业绩点和奖励额度,确保填报内容准确无误。
3.系统自动生成业绩点,不得自行修改。如擅自改动将取消本年度填报(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三、填报材料要求
具体填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5日18时前将材料报送至勤业楼C416房间。电子版OA发送张鑫老师。
(二)报送材料内容
1.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的电子稿
2.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纸质稿(纸质稿须教师本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宜
所需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有关业绩点核算和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文件请从OA系统文件柜中查阅),因本年度涉及我校非第一单位的成果申报,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如实填报,如有其他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2900936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系统操作说明
2.科研统计系统账号开通登记表
3.科研成果统计填报材料要求
4.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名单
科研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