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16]67号)要求,决定组织高校联合我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共建一批研发创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今年我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将重点在智能终端、高性能集成电路、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技术应用、信息安全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因检测、创新药物、中药标准化等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智能柔性制造等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储能和动力电池,电子功能材料,创新设计服务等领域进行建设。
二、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附件1),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三、申请者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符合我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3.地方政府或依托单位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4.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主要制定经历等。
四、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请各高校认真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2、附件3),并填写《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申请名单》(附件4)。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高校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与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2.报送时间、地点:请各高校于2016年2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以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聚焦缺少省级创新平台建设的产业集聚区,围绕本年度重点建设领域认真组织,积极谋划,严格标准,择优推荐,以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联 系 人:何方 联系电话:2900103,13569068047
电子邮箱:kyc@aynu.edu.cn
附件:
1.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
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3.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4.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申请名单
5.真实性声明
科研处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