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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建设2019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5:52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1935号)要求,决定组织高校建设一批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10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新能源和网联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尼龙新材料、环保装备和服务、智能装备、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智能传感器、新一代人工智能、5G,具体领域见附件1),进行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3.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请各高校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2),并填写《河南省2019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3)。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2.报送时间、地点:各单位于2019617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复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科研处(勤业楼C415室),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kyc@ay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事项: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届时如果申报数量超过1个将进行校内遴选推荐报送。

 

科研处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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