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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6日 17:26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新引领型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按照“优化布局、重点建设、规范运行、强化管理”的原则,围绕我省转型发展攻坚的重点产业,突出创新引领的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发展格局。主要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大中型企业,优先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贫困县,加快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4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已建有省工程中心的企业(创新龙头企业除外)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同一领域限申报1家,不能重复申报。其中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单位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申报数据填报近三年数据(2016年1月1日至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部门--科技厅--其他权力--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6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相关附件材料附后),申报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提交,连同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后报送科研处审核盖章。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122日至12月5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单新民 0371-65967138
      电子邮箱:kjtjcyjc@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张德杨  0371-65831885

     校联系人:科研处 邵丽华  0372-2900228

     

附件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附件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3: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

 

 

 

 

 

 

 

                                                       科研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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