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获资助后在三年研究周期内其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中的3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并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成果。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成果。
3.研究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项目1项以上。
5.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