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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的公告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2日 09:04 




校属各单位:

    中国旅游研究院启动2019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参评成果须聚焦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形式包括:(1) 政府决策咨询、专题调研和数据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成果);(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成果完成时间范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聚焦中国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中国大陆境内作者同境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中国大陆境内作者须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

    3.参评成果作者仅限报一项个人成果,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4.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证明或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

   (2)论文须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有CN刊号,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3)款。

   (3)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须有ISBN书号。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2019年11月制,见附件),经所在科研处审核后加盖公章予以推荐。

    2、《申报书》纸质版打印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成果要求原件4份,其中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完整目录、论文全文刊载页,并装订成册。

成果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要求一式4份,A4纸印制,要能够证明参评成果的思想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影响和实际效益。

如参评成果的语种为外文,须同时提交成果全文的中文翻译纸质版一式4份,A4纸印制。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根据此次成果申报工作安排,申报人须于2019年12月3日18点前登录申报系统http://124.205.136.218: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完成个人注册和《申报书》上传,逾期科研处不再审核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2月4日报送至勤业楼C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燕    电 话:2900103 

    附件:附件.zip

                                                    科研处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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