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对科技经费资助尚未结题验收的科技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对象
对照《安阳市科学技术经费拨款合同》,对2013年以前立项、完成日期在2014年12月以前的市级重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对重点项目进行结题。项目实施时间虽然未到,但已经提前完成,需要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经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可安排提前结题验收。
对完成日期在2014年12月以后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办法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材料
验收项目提交《安阳市重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安阳市重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技术证明材料、经费使用情况材料及其它参考材料。
结题项目提交《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中期检查项目提交《安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
(二)组织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技术、经济、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参照项目合同书等相关材料,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和现场考察等形式,对项目完成情况或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三)因故不能按照项目合同书所规定时间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报市科技局、财政局批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验收提交的纸质材料,按验收申请书、总结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采用A4纸装订成一册。验收材料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邮箱地址:aykjjjhk@163.com)。
纸质材料由所属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本通知和相关资料可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ysti.net/。
四、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时间
根据具体项目另行通知。
附件:1.重大项目清单
2.重点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