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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6:35 




各单位:

河南省科技厅为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方向

围绕现代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和网络经济大省建设,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新一代人工智能、信息安全、5G、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按照严格标准、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有序增长的原则,持续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主要面向省创新龙头企业、省瞪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组织申报。优先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和贫困县申报省工程中心。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3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4项(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部门--科技厅--其他权力--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15日8时至9月22日18时。我校申报指标为1项,届时如申报数量超过指标将进行校内遴选。

(二)省科技厅审核后,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并于2020年10月9日报送至勤业楼C417

联系人:邵丽华  2900228

附件:

1.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doc

2.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3.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0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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