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我校教职工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登记、归档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核定科研工作量和实施学校各类科研奖励,学校决定开展科研统计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并按时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和统计范围
(1)统计对象为我校各单位在册的正式人员;
(2)统计范围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和软件等)、科研项目(包括横向课题)、科研奖项等内容;
(3)2013年度未能及时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时间安排
统计数据提交日期截至2014年12月12日。
三、统计表格1、表格2、表格3可从附件中下载。
四、本次统计要严格按照人员所属院部进行。各院部科研秘书负责(无科研秘书的院部由科研管理人员做此项工作)对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查、汇总,准确核算每一项的科研积分和奖励额度,同时收集相关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各院部科研秘书请与2014年12月10日——12日将打印出的表格2、表格3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和相关的成果原件(审验后退回)与复印件及excel表格电子数据(统计表格1、表格2、表格3的电子稿)送交科研处918房间审核。
各院部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0号 上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传媒学院
12月10号 下午 历史与文博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2月11号 上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音乐学院
12月11号 下午 商学院、经济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2月12号 上午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软件学院、图书馆
12月12号下午 文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育学院
注:
(1)表格1由各院部教师填写,交由各院部科研秘书汇总;表格2、表格3由各院部科研秘书汇总、填写。
(2)截止报送时间尚未取得原件的2014年度科研成果随下一年度申报。
(3)成果复印件(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显示出版日期、CN刊号的页面。著作类包括: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显示作者撰写部分的页面。被SCI、EI、ISTP、CSSCI等收录的论文,应同时报送科技查新工作站提供的收录证明)。
(4)行政管理部门教师的科研成果随院部申报。
联系人:周宏宇 联系电话:2900361
有关统计所需资料见附件。
科研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