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我市作者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类著作,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社科类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和学术论文(被领导机关采用的需附采用复印件或采用证明)。
2、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分出某章节为我市作者撰写的亦可参评。
3、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
新闻、文艺和自然科学作品不在参评范围。已获往届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论著、论文,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论文、专著,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专著和调研报告,应在研究和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上有所创见,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形成或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论文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发表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或教学实践的意义。
三、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有重大贡献,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对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提出了新的有价值的观点或结论,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能对原有理论、观点作出补充或完善,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成果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3月31日。申报者报送参评成果,专著至少5本,论文原件至少1份,复印件3份,填写《2016年度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3份,务必于3月27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过期不候。
联系人:冯燕
报送地址:科研处(逸夫楼918房间),
联系电话:2900103。
点击下载附件:2016年度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