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我市作者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类著作,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被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有价值的社科类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被领导批示的需附复印件),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像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
2.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理论文章、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
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分出某章节为我市作者撰写的亦可参评。
新闻、文艺类和自然科学类作品不在参评范围。已获往届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论著、论文,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2.申报成果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论文、专著,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深化、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专著和调研报告,应在研究和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上有所创见,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形成或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考古发掘报告应系统、全面、准确、客观地报导野外和室内整理所得到的遗存资料,行文简明扼要、层次清楚、明白易懂;翻译论著、论文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发表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或教学实践的意义。
4.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有重大贡献,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对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提出了新的有价值的观点或结论,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能对原有理论、观点作出补充或完善,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成果申报方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要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规范负责。对于符合评奖要求的参评成果,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交有关材料。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如第一作者放弃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他作者申报。如成果获奖,获奖证书上将按照申报书所列申报者及合作者顺序记载获奖者。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2.单位推荐
申报人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学术价值和意识形态、文化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27日。申报者报送参评成果,专著至少2本,论文原件至少1份,复印件2份,填写《2023年度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2份,务必于3月2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勤业楼C416房间),联系电话:2900103,联系人:冯燕。
五、成果评审办法和程序
申报成果经分类整理后,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经严格评审,评出各等次奖项,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对评出的社科优秀成果,颁发“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证书”。
附件:2023年度安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