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管理

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22日 09:42 




校属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

3. 通过多年国防科研积累,已经公开的国防科技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进行申报;处于保密阶段的成果不得申报。拟申报的成果需由学校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学校相关保密情况证明。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各高校要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每校推荐1个项目。无符合条件者,可以不申报。

2.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至:kjc@haedu.gov.cn。

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3.各有关高等学校应负责对申请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校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4.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由我厅科技处审核后,项目完成单位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5.《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可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537/index.html)。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4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鉴于2014年度科技委年会拟于2014年12 月中下旬召开,科技委秘书处受理推荐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最后期限为2014年11月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已推荐的项目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将新的补充材料在2014年度科技委年会召开前(12月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本通知及文中所提表格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四、我校工作安排

10月29日 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10月30-31日 科研处审核申报材料

11月1日 校内公示  系统上报

联系人:何方   联系电话:2900103

                                    科研处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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