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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2:11 




校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0519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二)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工程研究中心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依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因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编制材料时务必实事求是,保证材料真实。申报单位将《真实性声明》(附件3)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

2.材料报送:各单位于2020720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至勤业楼C417室。

3.申报名额: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

联系人:邵丽华    联系电话:2900228

 

附件:

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doc

2.河南省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xls

3.真实性声明.doc

4.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pdf

 

                              科研处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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