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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2015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23日 10:52 




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市科技局现开展2015年度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5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考核范围为历年通过认定的安阳市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我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工程技术中心考核内容包括中心基本情况、中心科研成果开发情况、中心管理情况、依托单位情况、网站建设维护情况等。

重点实验室考核内容包括研发能力和成果、人才结构与内部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开放服务、经费来源与投入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

1、我校获批的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填写《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绩效评价与考核表》或《安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与考核表》,对考核表中需要提供依据的数据在考核表后附加说明,附件中还需要加入创新平台近期工作照片5-10张。各平台在考核表基础上撰写平台运行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各平台负责人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3、市科技局分配各调研小组实地调研,对考核表及总结报告填写情况进行督导。校科研处负责汇总上报平台材料,并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

4、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平台填报的报表和总结报告进行审阅,结合实地核查情况,对年度工作进行评估打分,对考核等次进行评定。

5、对运行良好、成效突出、自身发展有特色的前10名工程中心认定为“安阳市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优先推荐省级工程中心。对研发实力强、成果转化效率高、人才培养工作突出的前5名重点实验室认定为“安阳市示范重点实验室”,并优先推荐省级重点实验室。

6、对一次考核分数不及格的平台,责令限期整改,并在考核结果公布两周后上报整改方案,三个月内限期整改到位。市科技局将再次组织对其进行整改评价。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的工程中心将予以摘牌。

四、考核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填写考核表,并撰写平台运行与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科技局调研小组实地考察,督促指导填报考核表及总结报告。

5月4日至5月20日,市科技局组织人员对考核表及总结报告进行打分排名。

6月10日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对示范平台进行挂牌奖励,对不合格平台限期整改。

10月8日起,对第二次考核不合格的创新平台进行摘牌。

五、组织实施

本次考核由市科技局人才开发与平台建设管理科牵头、由市科技局调研小组配合实施,各县(市、区)科技局督促指导辖区平台填报并对数据初步审核。

我校上报材料请于4月28日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何方 周宏宇

联系电话:2900103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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