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研究期满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 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 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
4. 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附件:1、2013年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立项一览表
2、2014年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立项一览表
3、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