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定于9月份对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一、机制体制创建和改革情况
二、科研和学科发展情况
三、队伍建设情况(含互聘人员情况)
四、人才培养情况
五、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情况
六、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和经济效益情况
七、条件保障和经费使用情况
请各中心围绕上述内容提前准备材料和ppt,ppt汇报共20分钟,中心主任陈述15分钟,答疑5分钟。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教育部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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