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15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开展清理工作(未结项名单见附件一)。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清理工作安排,我校结项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19年5月24日,到期仍不能完成的项目,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1.项目最终成果要求:
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3万字,且项目负责人须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2篇(含2篇)以上;
系列论文:一般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5篇(含5篇)以上,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须注明: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项目编号;
专著:一般不少于15万字。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将成果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成果提要、目录、正文;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将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页和整篇论文复印、装订成册;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装订成册。以上最终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在封面左上方注明:XX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项目结项成果实行查重制度,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20%,各项目负责人需自行查重并打印查重报告,查重平台为中国知网5.0以上版本。成果为论文的,需要至少查重2篇文章。
3.凡项目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
(3)项目负责人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3篇(含)以上;
(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项目免鉴定的仍须填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说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4.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项目结项审批书》(从河南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hnpopss.gov.cn),打印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3份(A4纸打印),最终成果5套(2份实名、3份匿名),符合免鉴定条件的制作3套最终成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1份,同时将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kyc@aynu.edu.cn。
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应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结项。
联系人:冯燕 电话:2900103
科研处
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