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将对2019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审核后将集中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省里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联系人:冯燕
联系电话:2900103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勤业楼C416房间)
科研处
2023年1月3日
附件: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