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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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0: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核算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科研业绩核算、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范围

20231120日至2024126期间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二)成果范围

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第一产权单位为安阳师范学院第一产权人为安阳师范学院在岗在编教职工的相关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教材、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奖、音美体类奖(表演、比赛)、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决策咨询成果、成果转化等]

(三)注意事项

1.各级各类教研成果不在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内。

2.针对各单位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以上平台建设奖励由科研处负责统计、核算,各单位无需统计。

3.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4.补报2023年未计入工作量核算的成果在本次成果录入时需要在备注字段填写补报2023年成果

5.今年应录入而未录入的科研成果今后学校将统计核算

6.2024126之后的科研成果在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时予以统计。

二、科研成果统计填报安排

(一)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科研成果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请各位教职工11258:00之后登录安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系统(http://172.16.20.234/approval/page/index)进行在线填报,具体填报操作参考(附件1)。

(二)日程安排


(三)填报注意事项

1.教职工登陆成果统计系统后务必核实本人所属科研单位是否正确,否则会造成业绩点或科研奖励统计错误。

2.二级学院负责对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查、汇总,准确核算每一项科研业绩点和奖励额度。

3.系统自动生成业绩点,不得自行修改。如擅自改动将取消本年度填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三、填报材料要求

具体填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2024122318时前将材料报送至勤业楼C416房间。

(二)报送内容

1.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的电子稿

2.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纸质稿(纸质稿须教师本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宜

所需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如有其它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咨询。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3300790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系统操作说明

2.科研统计系统账号开通登记表

3.科研成果统计填报材料要求

4.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名单


                                  科研处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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