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核算工作。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科研业绩核算、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范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二)成果范围
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第一产权单位为安阳师范学院,第一产权人为安阳师范学院在岗在编教职工的相关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教材、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奖、音美体类获奖(表演、比赛)、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决策咨询成果、成果转化等]。
(三)注意事项
1.各级各类教研成果不在科研成果统计范围内。
2.针对各单位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以上平台建设奖励由科研处负责统计、核算,各单位无需统计。
3.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
4.补报2023年未计入工作量核算的成果在本次成果录入时需要在“备注”字段填写“补报2023年成果”。
5.今年应录入而未录入的科研成果今后学校将不再统计核算。
6.2024年12月6日之后的科研成果在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时予以统计。
二、科研成果统计填报安排
(一)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科研成果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请各位教职工在11月25日8:00之后登录安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系统(http://172.16.20.234/approval/page/index)进行在线填报,具体填报操作参考(附件1)。
(二)日程安排
(三)填报注意事项
1.教职工登陆成果统计系统后务必核实本人所属科研单位是否正确,否则会造成业绩点或科研奖励统计错误。
2.二级学院负责对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查、汇总,准确核算每一项科研业绩点和奖励额度。
3.系统自动生成业绩点,不得自行修改。如擅自改动将取消本年度填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三、填报材料要求
具体填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18时前将材料报送至勤业楼C416房间。
(二)报送内容
1.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的电子稿
2.年度明细汇总表、年度统计表纸质稿(纸质稿须教师本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宜
所需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如有其它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咨询。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3300790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系统操作说明
2.科研统计系统账号开通登记表
3.科研成果统计填报材料要求
4.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名单
科研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