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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7:31 




各二级教科研单位:

为充分激发全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新性,系统培育一批具有学术引领性、技术突破性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根据《安阳师范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科类成果培育项目及要求

(一)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培育项目要满足各奖种的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河南省科学技术奖中各奖种一等奖的基本要求。

(二)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培育项目应满足各奖种的基本要求。

(三)申报奖种: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科技发明奖等;各奖种基本要求可参考(附件1)中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第132页-134页。

二、社科类成果培育项目及要求

(一)参评成果类型:1.著作(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2.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来源集刊);3.咨询服务报告(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不含机关职能部门);4.理论文章(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

(二)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培育项目要满足各类成果基本要求,且成果发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发表的在评奖受理学科范围内的成果均可参评。

(三)申报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的培育项目应满足奖项基本要求,且成果发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暂定)。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四)社科类成果培育项目拟申报奖项的具体要求以当年上级部门的通知为准,上一届评奖通知可参考(附件2)。
   (五)著作类成果(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出版社),如书稿已基本完成,且与出版社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也可以申报本次社科成果培育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由各二级教科研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各二级教科研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并组织教师、相关领域专家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修改完善后填写《安阳师范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安阳师范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7日前,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勤业楼C416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kyc@aynu.edu.cn。

(四)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将组织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并进行最终评审。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培育项目采取学校与二级教科研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二级教科研单位负责具体管理,为项目开展所需基本条件提供支持,对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项目按计划、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年度动态遴选、督查机制,开展年度检查和日常跟踪检查,对检查、评估不合格者将终止培育计划;培育期满未完成项目申请书中培育目标和任务的终止培育计划;被终止的项目将收回资助的结余经费。

(三)项目培育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期1年,延期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进行备案。

(四)本年度,以主要完成单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培育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以第一位完成单位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培育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资助经费10万元、8万元、6万元;以第一位完成单位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培育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以第一位完成单位申报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培育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资助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8万元、6万元。

人:张鑫    

联系电话:2900936



                             科研处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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