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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6:4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院政发〔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学术委员会实际情况,拟开展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推荐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组成原则

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依据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校学术委员会大致规模为29-45人,且人数为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另外,学校拟聘请一定量的校殷都学者或专家学者担任校外委员。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全职在岗,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

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要求

(一)按照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教师自愿申报,学院择优推荐。

(二)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本学科领域符合要求的委员候选人1-4名,可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代表,其中担任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的委员候选人最多推荐1名。没有符合推荐要求的学院可推荐1名校外候选人。

(三)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推荐名单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

四、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一)办公室汇总和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根据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结构比例,提出委员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审议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6915日前,将附件《安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勤业楼D503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kyc@ayn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鑫  0372-2900936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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