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38号)、《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4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
(一)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申报。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信厅将会同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16:00。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方式:0371-65509877
校内联系方式:周宏宇、赫梦雨 2900939、2900460
注:请有申报需求的老师请及时联系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