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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0: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文件精神,有效增强我省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着力提高我省高校创新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健全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机制、落实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和开展专利导航科技创新为重点,大幅度提高我省高校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数量和质量,提升高校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探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继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到2020年,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高等学校,并力争达到下列目标:

    1、构建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与保护工作体系,争取更多高校通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

    2、培育2-3家年专利申请量超1000件、5-10家年专利申请量超500件、15-20家年专利申请量超300件、30家年专利申请量超100件的高校,消除高校零专利现象;

    3、培育1-2家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1000件、3-5家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500件、5-10家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300件、20家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100件、30家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50件的高校;

    4、培育1-2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000件、2-3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500件、3-5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300件、10-20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00件、30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超50件的高校;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要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体系,做到有分管校领导,有相关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包括组织管理机构、技术秘密审查、专利申请及保护、产权归属、专利技术产业化、档案管理、人员流动、奖励、人员培训等制度,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贯穿于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要设立学校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学校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与保护,尤其是重大发明创造申请国外专利,以及鼓励学生申报知识产权的资助等方面。要建设学校内部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加强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检索和利用。

   (二)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要将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运营列入学校对教师、科技和管理人员工作评价体系,作为业绩考核、奖励、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等评审标准之一。要鼓励、支持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发明活动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引导高等学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建立机制灵活、互惠高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力争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高质量高价值专利。

   (三)推动知识产权运用

    开展《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鼓励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转化利益分配制度,探索开展专利产业化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创业,依托现有大学科技园、各类校(院)地合作基地等平台,服务本校教师和学生开展知识产权创业、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要以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营为导向,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建立创新前端充分对接、过程紧密结合、后续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注重创新积累,并通过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要建立知识产权监控体系,配备专业知识产权法律人员,构建知识产权诉讼快速反应机制,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开展专利导航科技创新试点,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效率。要充分借鉴社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经验,通过引入或自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着力构建集知识产权咨询、信息、申报、转化、战略研究等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五)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完善相关知识产权学科、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办知识产权学院。要加强知识产权师资和科研人才的培养,开展知识产权专业的学历教育,有条件的高校要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研究生教育。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有资质的高校要积极为企业和中介机构培养一大批基层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

    四、工作要求

    参加专项行动单位为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河南省129所高校。要求参加专项行动的高校必须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议程;有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兼)职工作人员。

    五、支撑措施

    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对在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及进步幅度较大的高校给予一定的阶梯型奖励性经费支持,同时在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宣传培训、信息平台构建、高校贯标和专利导航等方面,对纳入专项行动的高校给予支持和指导,面向高校构建快速维权反应机制,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高校提供优质便利服务,指导高校完善校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专利申请资助、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河南省专利奖评审等工作中对开展专项行动高校给予倾斜。知识产权工作,尤其是发明专利的数量、质量和运营情况,将作为评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逐步纳入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领导班子的评价、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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