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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科研平台建设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科研规划与制度建设

1.根据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科研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科研项目管理

1.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鉴定工作。

2.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与管理工作。

三、科研成果管理

1.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的科研成果的宣传、转化和应用推广工作。

3.负责科技合同的审核与登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和科研数据的上报工作。

5.负责科研业绩的考核和科研成果的奖励工作。

6.负责科研档案管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四、科研平台建设

1.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其建设工作。

2.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申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学术交流

1.负责学校各类学术讲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的资助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信息发布、资料收集和存档工作。

六、完成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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