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领导审批制。具体审批程序为:支出在5000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科研处登记审核;5000 元以上(含 5000元)至10000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科研处登记审核、科研处长审批;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至 20000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科研处登记审核、科研处长审批、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000元以上(含 20000元)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科研处登记审核、科研处长审批、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